看完《加勒比海盗》5部和《夺宝奇兵》4部之后。
周秉昆把两部电影的第一部,在脑子里从头到尾过了一遍。
过完,他发现一个问题:电影受限于时间,展现的内容是有限的。
《加勒比海盗1》两个多小时。
两个多小时里,要交代杰克船长的出场、伊丽莎白被诅咒金币吸引、威尔的身世、黑珍珠号的来历、巴博萨的动机、最后那场大战。
每一个情节都只能给几分钟,每一个角色都只能分到几句台词。
观众看完了,知道故事大概,但很多细节是模糊的。
比如杰克船长为什么被扔在荒岛上,他跟巴博萨之间到底有什么旧账,伊丽莎白对海盗的向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这些,电影里要么一笔带过,要么根本没提。
《夺宝奇兵1》也一样。
印第安纳·琼斯为什么怕蛇,他跟玛丽昂之间那段旧情是怎么断的,约柜的传说在圣经里到底是怎么写的。
电影里只给了最必要的信息,剩下的,观众自己脑补。
周秉昆要写的不是剧本,是小说。
小说没有时长限制。
他可以把电影里一笔带过的东西展开,把电影里没说的东西补上,把电影里只有画面的东西写成文字。
他要让读者读小说的时候,比看电影的时候知道得更多、感受得更深。
他决定,两部小说都要写细。
怎么细?
他在本子上列了几条。
第一,把人物的前史写出来。
杰克船长在被扔到荒岛之前,跟巴博萨在船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们曾经是同一艘船的伙伴,巴博萨背叛了他。
这个背叛是怎么发生的,杰克当时是什么反应,他被扔在荒岛上等死的那几天是怎么过的。
电影里只给了结果,小说里要给出过程。
第二,把场景的细节写出来。
电影里的海盗船,观众看到的是外观和甲板。
小说里要写船舱里的味道——朗姆酒、火药、海水的咸腥混在一起。
要写水手们的手——粗糙的、有疤的、指甲缝里嵌着黑泥的手。
要写加勒比海的天气——正午的太阳晒得甲板发烫,黄昏的海风带着凉意,夜里的星星低得像是挂在桅杆上。
第三,把人物的心理写出来。
伊丽莎白第一次看到杰克船长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
是害怕,还是好奇,还是两者都有。
威尔发现自己身世的时候,是愤怒,是悲伤,还是松了一口气。
这些东西,电影靠演员的表情和眼神来传达,小说靠文字来传达。
第四,把电影里没展开的支线写出来。
《加勒比海盗》里那些配角水手,电影里他们只是背景板。
小说里可以给他们名字、给他们一两句台词、给他们一点小故事。
让读者觉得这艘船上每一个人都是活的。
《夺宝奇兵》里那些跟印第安纳一起挖过文物的同行、那些在酒馆里跟他喝过酒的旧友,电影里没时间交代,小说里可以写。
他把这几条在本子上写清楚,然后开始动笔。
接下来一周,周秉昆每天“想”6个小时。
他把《加勒比海盗1》在脑子里拆细了。
杰克船长出场那场戏,电影里是在码头,他从一艘沉了一半的船上跳下来,浑身湿透,但姿态从容。
小说里,他写了杰克的出场:
天刚亮,码头上还没什么人,一艘小船的桅杆从水面下慢慢升起来,船身歪着,水从船舷往外淌。
一个人站在船头,一只手扶着桅杆,另一只手拎着一顶三角帽。
帽檐在滴水,他脸上没表情,但眼睛在看码头上的每一个人。
他把《夺宝奇兵1》也拆细了。
印第安纳在丛林里逃命那场戏,电影里是巨石追着他跑。
小说里,他写了印第安纳跑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他想的不是“我要死了”,他想的是“那尊神像还在里面,可惜了”。
这个念头让读者知道,这个人最在乎的是文物,命排在后面。
一周下来,两部小说第一部的英文稿都写完了。
《加勒比海盗1》约9万词,《夺宝奇兵1》约8万词。
剩下的工作就交给机器人誊抄了。
周秉昆想起,写英文小说,可以用打字机。
周秉昆去中环的洋行买了一台打字机。
牌子是安德伍德(Underwood),黑色的机身,铁沉,键盘上的字母是白漆印的。
他让店员试了试,敲下去,字锤打出来,墨带在纸上留下一个清晰的字母,然后咔嗒一声,字车往左移一格。
声音很脆,比钢笔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硬。
他把打字机搬回碧云楼,放在书桌上,旁边摆一叠白纸。
然后从空间里取出机器人。
周秉昆把两部小说的英文稿从电脑里拷进机器人的存储器。
然后让机器人开始打字。
机器人的手放在键盘上,速度比人快。
一个字锤敲下去,咔嗒,字车移一格。
再敲下去,咔嗒,再移一格。
一行打完,字车自动回位,换行。
声音密,像下雨天屋檐水滴在铁皮上,有节奏。
周秉昆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第一页打出来,他拿起来看了一遍。
字迹清晰,格式规整——段落缩进、章节标题、页码,都对。
跟他自己用打字机敲出来的一样。
机器人坐在那里打字,不知疲倦。
一页打完,抽出来,放好,再塞一张新的进去。
打字机的声音在书房里响着,咔嗒咔嗒,咔嗒咔嗒。
机器人把稿子一摞一摞码在书桌上,周秉昆翻了一遍,字迹工整,墨色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