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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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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的雨下了好几天,在纪筝走的这一天才放晴。阳光明媚,她拉着行李箱出门的时候抬手稍微遮了遮。

车窗外,飞逝而过的,一景一物都是她生活了十几年最熟悉的场景。人总是要学会长大的,不可能一直待在象牙塔。

直到车停在机场,她下了车,安检前,打开手机,微信空空荡荡,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林清川在前面回头,喊她:“小筝,走了。”

纪筝望了一眼玻璃外熙熙攘攘的人流,垂下眼,将手机关机。

候机室的巨大玻璃外蓝天白云一望无际,看得人心里空空荡荡。

秋日天高气阔,一架飞机从碧空中划过。

人的每一段人生都有那一段的摆渡人,当不再合适之后,退场是必然的。

纪筝看向窗外,云层渐近,霞光入眼,南城越来越小,缩成沧海一粟。

她想起从前看书时读过的一句诗。

我的嗓音是一列被截停的火车,而你的名字是俄罗斯漫长的国境线。

再也说不出口的,未完的话,都止于这个秋日。

飞机抵达伦敦是在次日晚上。

伦敦的风很大,是不同于国内的秋凉,而是刺骨的,仿佛要将人的皮肤刮下来的细细的寒。

纪筝从机场中被人流裹挟着出来,随林清川坐上他朋友来接他们的车,上车之后一摸口袋,空空荡荡。

“等一下!”她一愣:“清川哥,我手机不见了。”

“不见了就不见了吧,”林清川从前座回头,毫不在意地说:“反正你也用不到了。”

他的友人——即将成为纪筝房东的年轻男人开着车,说起中文来也带着一股子伦敦英腔:“既然如此,先去办一张通信卡如何?”

纪筝沉默看向窗外,陌生的街道,高眉浓眼的人群来往,像是电影中的场景。

可生活却远不是像电影那般,有诸多的巧合,错过再多次也能遇见。

在伦敦的第一个月,纪筝并不太能适应。

本土的语言交流远不是她一个中国人能快速理解的,即便她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但日常生活和教科书几乎是天差地别。

倒时差也让她很难受,她遵循了十几年的作息规律,一朝被打破,什么都要重头来过。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纪筝夜里常常失眠到很晚,辗转反侧睡不着,第二天困得直打哈欠,仍然要挺起精神来费力听课。

她的房东怀聿,在伦敦生活多年,虽然籍贯是中国人,但性格早已被潜移默化影响为一个英国绅士。

怀聿是她所念大学的老师,受林清川之托照顾她,会在伦敦下雪之日,从学校开车稍她一程回家,而后在饭桌上彬彬有礼地计算:“车费三英磅,你染脏的风衣一千五百英镑。纪,请问你想用什么方式支付?”

纪筝没反应过来,过后才后知后觉,怀聿说的那件被她“弄脏”的风衣,指的是在车里,他见她冷而从后座拿出贴心又礼貌地给她披上的外套。

风衣的一角被车门夹了一下,纪筝就要为此支付1500英镑的费用。

怀聿确实是个礼貌又优雅的绅士。

那件衣服,纪筝最后送去干洗店花了十英镑清洗熨烫,挂在二手网站以五折价格卖出。

从此之后,她学会了温文尔雅地拒绝怀聿绅士大部分不必要的体贴帮助。

不过好在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学校的同学都非常友善,他们对纪筝的长相和生活习俗都表示好奇和新奇,同时,因为注重隐私,不会让她感到被侵犯的不适。

来伦敦的第一年,因为学校课程原因,纪筝没有回家。一月的伦敦冷风肆虐,风过像冰刀,纪筝在南城没感受过这样的凌冽,不得不学着穿厚实的衣服,用羊绒围巾和毛线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和她同班同学习小组的有一位地道的伦敦青年叫弗兰克斯,浅棕色头发,眼睛是像蓝宝石一样的颜色,不同于怀聿的“绅士”,弗兰克斯是伦敦传统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待人温和有礼且不会斤斤计较。

他在纪筝上第一堂课,忘记带教材时,友善地将教材分她一半共看,并在课后带她走遍大学各处,介绍食堂和娱乐场所。

春节时,纪筝坐在房子大厅里,蹲坐在壁炉旁烤火,尽量和善地同怀聿讨论除夕夜的事情。

她不会包饺子,这位绅士表示他可以代劳,当然不是免费的。

纪筝微笑看他:“我想面粉和猪肉的市价并不是特别贵。”

怀聿优雅地喝着一杯热锡兰红茶:“可是我的劳动并不是廉价的。”

纪筝差点没忍住把手里的马克杯砸他脸上,告诉他再值钱的饺子也不能收五英镑一个,包的馅是金子也不能这么离谱。

就是她想认真地跟怀聿探讨他和劫匪有什么区别时,门铃响起,两下之后安静地等待主人来开门,没有再催促。

纪筝去开门,门外是弗兰克斯英俊的脸庞,他穿着材质上佳的大衣,围着一条同色围巾,邀请她共进晚餐。

“纪,”他说:“新年快乐,我发现了一家味道很不错的中餐店,你有兴趣尝试一下吗?”

纪筝回头,用一种无比真诚的语气对怀聿说:“怀先生,祝你和你的金饺子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除夕夜。”

弗兰克斯的绅士不会让人觉得有任何冒犯,雪天难行,下车时,他虚扶了纪筝一下,也只堪堪隔着衣服握住手腕,待他站稳又立马松开。

他撑起一把很宽阔的黑伞,微微向她偏。

纪筝注意到这个细节,一怔,脚步停住。

弗兰克斯回眸注视她:“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纪筝摇摇头,笑了笑。

那家中餐馆的确十分正宗,猪肉饺子配醋味道很正,糖醋排骨和清蒸鱼都是熟悉的家乡风味。

纪筝不知弗兰克斯从哪里找来这样一家店,十分感谢他。

弗兰克斯用一种宽容又温柔的目光看着她,说:“你开心就好。”

那目光让纪筝想到一个人,只不过他的眸,不是这样纯净的蓝,反而是不见底的黑,所有情绪深埋其中。

这是她在伦敦度过的第一个新年,吃完饭走出店,外面大雪依旧,夜色宁静,街头有流浪艺术家拉着一支古典的曲子。

柴可夫斯基的《六月船歌》,她上一次听到这首曲子,还在为电影中的爱情故事流泪。如今未隔多久,她已经身处异国街头,身边朋友也换了一茬。

弗兰克斯轻轻拨了一下她的头发,拂去上面飘落的几片雪花。

“纪,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她回以一笑。

时间流动如水,叫人不得不唏嘘。

第二年春,纪筝已经逐渐适应了学校的课程和老师的授课方法。也认识了一些国内来的留学生,时常和她们出去玩。

租一条船,沿泰晤士河慢慢浏览,近看伦敦塔桥升起又落下。

伦敦的电影节很多,纪筝亲眼见到了很多之前活在荧幕上的明星。大部分的空闲时候,她会去哥伦比亚的花市买一束早春的郁金香,然后点一杯咖啡,坐在街边小店翻阅杂志。

伦敦慢节奏的生活,很容易叫人心静下来,也很容易让人遗忘。

可总有些记忆,会在临界点主动跳出来,唤醒你。

那时已到夏天,国内的毕业季,纪筝下课抱着书往外走时,在学校门边看到了一个熟悉又不可思议的身影。

“程醒!”她惊愕,确认自己没认错人:“你怎么会在这?”

程醒笑起来:“来留学啊。好久不见。”

纪筝确认不是自己疯了,而是程醒真的申请了和她同校的学位念书。

她恍恍惚惚觉得不可思议,但程醒日日跟在她身边,每一次见面,都要提醒她在脑海里回忆一边在国内的生活。

一次下课前,弗兰克斯问她:“纪,那个中国男孩是你的男友吗?”

“不是。”纪筝皱眉。

但弗兰克斯的话给她提了个醒,程醒对她实在太过于亲密热情了,每天跟着嘘寒问暖,即使她不收,也坚持不懈地送礼物。在留学生圈子里,所有人都心照不宣默认他在追求她,而她迟早会答应。

仿佛他来伦敦,学业反而是次一等的一般。

纪筝开始有意无意的同程醒拉开距离,然而九月份,中国传统七夕节的时候,纪筝被留学生圈子里的朋友骗到学校操场,在看到围着的一圈人时,心底有了不妙的猜测。

程醒用了很俗气的求爱方式,摆满蜡烛,抱着一束巨大的玫瑰花,深情款款对她表白。

周围人都在起哄,嚷嚷着“在一起在一起”。

纪筝蹙眉,拒绝的话还没张口,程醒拉着她的胳膊凑近,附在她耳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不要让我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求你。”

说完,他退出,用一种深情且蕴含恳求的目光看着她。

纪筝愣了一下,哑然,垂眸接下了那束花。

待到人群散开,二人独自走到桥边时,纪筝停步,认真看着他说:“很抱歉——”

她的话没说完,被程醒打断:“为什么?”

“为什么?”他说:“纪筝,周司惟没有追过来的勇气,我有,我到底哪里不如他。”

那时纪筝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猝不及防心口一痛,神色也冷下来,淡淡道:“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为什么。”

“那弗兰克斯呢?”程醒的声音微讽:“你喜欢他?他也不见得比得上周司惟吧。”

纪筝转身的脚步一顿,微微有些喘不过气来。

回到房子里,纪筝发觉自己的生理期不幸而至,她到半夜腹中绞痛,睡不着坐起来拉开窗帘。

一轮明黄的月亮挂在空中,好似很近。明明是夏天,她却手脚冰凉,疼得冷汗直流。

忽然想起初次和周司惟有交集的那个元旦,她也是痛经,靠在轰趴馆外,然后,收到了他点来的蜂蜜柚子茶。

可是伦敦深夜叫不了外送,也没人会像他那样注意到细枝末节,注意到她白天时就有些不适。

如果周司惟在,他是见不得她受任何苦的。曾经在一起不久后的某天,因为换季温差大她又贪凉,不幸发烧了几天,上课都是昏昏沉沉的。

那几天,每一节课周司惟都陪着她上,让她靠在他肩上,指腹心疼地摩挲她因为发烧微红的眼角。

她食欲不振,周司惟去排了几个小时的队,买她最爱喝的椰子味奶茶。

纪筝在校医务室里打点滴,被抱在温暖的怀抱里,她在半梦半醒间睁眼,看见周司惟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那目光里有心疼,和另一种隐忍的,难言的情绪,盯着她手背上的细细针头,唇抿成一条直线。

仿佛,想换他自己,来承受这份折磨一般。

纪筝忍着刀绞般的疼痛把脖子上一直戴着的,周司惟从前送她的那条项链摘下来,拆下戒指,戴到食指上。

而后披上外套,独自出门去买止痛药。

从前她看奇葩说,里面有一段发言叫人印象深刻,年轻稳重的女生说:“生活教会了你一些曾经以为做不到的事情。可是有一天,从超市提着塑料袋出来,看到漫天飘下的落叶,终于忍不住想,为什么要在最好的年纪离开那个人。”

是啊,为什么呢,纪筝在这一刻,忽然失神地想,如果她再勇敢一点,再简直一下,不那么懦弱逃避,情况会不会没有这么遭。

可是成嘉嘉和男友的撕破脸又如此血淋淋摆在眼前,她不想和周司惟走到那一步,走到互相怨恨的时候。

与其走向注定悲哀的结局,不如放手,互相成全。

回忆是凌迟人的钝刀,叫人无法控制地一遍遍自虐。

人生这条路,怎么选,都会有遗憾。

在伦敦生活的第三个新年,纪筝仍旧没有回国,纪城誉和叶梅带着纪辰飞过来,陪她在伦敦过了一个新年。

手机丢了之后,她几乎丧失了所有朋友的联系方式,互联网一日比一日发达,人们抱怨朋友之间再没有那种想念的距离感,可她却找不回任何一个。

纪城誉和叶梅走的那天伦敦大雨,弗兰克斯开车帮她把家人送到机场,在她望着玻璃失神时,在身后轻声说:“不要太难过,你还有我。”

相识一年半载,这是弗兰克斯第一次对她说出这样逾矩的话。

一开始也不是没有怀疑过,但他的温和克制有礼很快就打消了她的念头,让她误以为那是英国人对待朋友的绅士风度。

纪筝回头,对上弗兰克斯海蓝色的眸,迟疑了一下:“抱歉……”

“你不必说抱歉,”他仍然是温雅的口气:“纪,我知道你心里有一个人,不要完全的拒绝我,给我一个陪着你的机会。等你能放下他的时候,我们再谈别的事好吗?”

这样的谦逊退让,让纪筝找不出任何拒绝的理由。

她在很多时候,也会有片刻的恍惚。弗兰克斯的为人性格,几乎是完美符合她年少对男友幻想。温和有礼,从容体贴,让人如沐春风一般。

连大衣上喷洒的香水,都是温暖的木质香,醇厚悠长,在冬天和他并排行走也不会觉得冷。

可她还是在很多个时刻,怀念另一种气息,清冷的味道,像积雨的云,不化的雪,夜间沉凉的露水。

第三年末的时候,纪筝从学校毕业,一同毕业的还有好几个结交的留学生朋友,他们在房子里开了庆祝的party,彻夜通宵的狂欢。

纪筝在这种迷醉的氛围里,眉眼也染上笑意,跟着喝一些葡萄酒。

其中与她最要好的一个帝都女孩子,叫叶璃,比她晚半年来伦敦,也租住在怀聿的房子里,喝得醉醺醺的靠到她肩上,阖着眼一言不发。

客厅的音乐开到最大声,灯火通明一整晚,直到壁炉的火光将尽。

后半夜,纪筝和叶璃窝在沙发上,共同在吵闹声中安静看完了一部电影,结尾分别许久的恋人在纽约的帝国大夏重逢。

电影播完,天色已明,纪筝揉着眼,邀请叶璃一起出去吃早餐,呼吸新鲜的空气。

她们在街边随便寻了一家brunch店,点了焦香的手工面包配shakshuka,一些培根,咖啡的热气在清晨氤氲。

这家店店面并不大,客人不多,老板也很随意,将食物端上来之后就在柜台后面看早间经济新闻。

“新一代互联网神话已经出现,风行科技第一轮估值即将揭露,预测将近千亿……”

纪筝端着杯子的手一滞,侧头看过去,不大的电视机上,主持人旁边放着新闻相关的图片。

熟悉的,又陌生的,记忆深处的面容,在一个普通的清晨,冷不丁出现在她面前。

她呆呆地盯了半天,最后在叶璃的声音回过神来。

叶璃是一个漂亮得叫人心惊的女孩子,纤美精致,不大像帝都长大的,眉宇间仿佛拢着江南的烟雨蒙蒙。

“你怎么了?”

纪筝摇摇头。

叶璃笑,宿醉之后神色仍然清明:“你是想起什么人了吗?”

和她实在不需要太多遮掩,纪筝喝了一口咖啡:“是。”

吃完早餐和叶璃分别后,纪筝从报刊亭买了一份经济报纸。

日光逐渐升起,街上车水马龙,她仔仔细细读完报纸,又打开手机登录国内的社交媒体。

小道媒体们比起经济,更热衷于编造绯闻逸事,发出的照片里一男一女,男人身姿清峻,旁边和他共同接受采访的女子漂亮得体,众家标题皆称:【相互扶持起家的金童玉女】

各种偷拍的照片里,他身边总有她的身影。

合上手机,纪筝缓缓呼出一口气。

生活从来都不是电影,日子在推着人往前走,没人会一直停在原地。

她坐在路边长椅,一辆车停在她面前,弗兰克斯下来,吃惊道:“纪,你怎么会自己在这儿?”

他半蹲下来,用手背碰碰她的额头:“你是发烧了吗?”

纪筝抬起黑漆漆的睫毛,看着他,半晌,眼眶开始发红。

弗兰克斯愣了一下,一时慌神,连忙驱车带她去了医院。

纪筝初到英国时水土不服,每日食欲不振,吃了又吐,但也远没有这回的病来得严重。

她连日高烧不退,一直昏昏沉沉躺着,除了水什么都吃不下。

迷迷糊糊中,好像有人用水拂开她的额发,想吻她的额头。

她抓住那人的手,眼角掉下一滴泪,张口差点呓语出那个名字,却在看到眼前人时戛然而止。

“纪,”弗兰克斯看到她醒来一副怔怔的样子,隔着被子抱住她。喜悦道:“你终于醒了。”

这场病缠缠绵绵,拖了大半个月才好,纪筝整个人瘦了一圈,称量体重的时候发现掉了十斤。

弗兰克斯严肃告诉她:“你这是营养不良。”

她纠正:“我这是纤细苗条。”

“英国并不以瘦为美,”他说:“你务必得好好吃饭。”

病好后,纪筝在伦敦一家翻译司工作,她早在毕业之前,就收到了offer,念及一时半会儿无法回国,便应答了下来。

那段时间,弗兰克斯抽空常常带她去吃各种美食,寻遍伦敦的中餐馆。

她常去的家对面一家咖啡店的老板在她再次踏足后,关心询问了几句。

纪筝几乎每日早晨路经都会从这买一杯咖啡,老板人很好,经常在咖啡之外附赠几块小曲奇。

因此,她笑着解释说是生病了这段时间才没来。

那两年全球大流感来势汹汹,纪筝从前因为学业无法回国,如今却是想回也回不去了。

夏天到来的时候,流感稍有缓解,弗兰克斯带她去剧院看戏放松心情,原本订的是歌剧魅影的票,然而纪筝在剧院见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当年上学时候笔译课的老师,她曾把自己写的话剧在课堂上放出来,纪筝很喜欢里面的一首诗,还摘抄在了手机里,只是后来也找不到了。

再见才得知,老师前两年就辞职了,专心研究话剧剧本,和自己的伙伴们全世界各地巡演。

纪筝很敬佩她,和弗兰克斯坐进剧场,完整看完了那一场话剧。

“如果有一天,你对我的爱渐渐逝去,

如果接着,你将我遗忘,

如果某一刻,你的记忆深处,再也没有我的碎片存在,

我仍然会爱着你,我亲爱的爱人,

我的爱不会消失,即便掩埋,也将破土而生。

即便我再度看到黑暗的降临,你仍然是天边不落的虹,

明亮的光与我今生相拥。”

台上演员译制腔满满的英音和另一道清淡温柔的嗓音慢慢重合,纪筝在黑暗的剧场中,怔忡失神。

音乐响起,弗兰克斯覆上她的手,偏头深情凝视着她,徐徐靠近。

吻落下的前一秒,纪筝忽然侧头,他的气息停在她耳边一厘之隔的地方。

无边无际的海水漫上她的心底,她觉得喘不过气来。

“对不起……”

弗兰克斯沉默,抬手抹去她眼角的湿润,轻声说:“如果有机会,我想见一见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让你惦念这么久。”

话剧结束,满场灯光亮起的同时,她在弗兰克斯眼里看到落寞又释然的神色。

“纪,”他说;“回去找他吧,既然舍不得,就不要错过。”

回去,她哪里还回得去?她在回忆里固步不前,而他早都往前走了。

齿轮转动,不会往反方向走的。

这一年到秋的时候,纪筝所在的翻译司要搬公司,新地址离原来的地方很远,纪筝也不得不搬家。

虽然怀聿讨人厌,但住了这么久,还是有感情了,纪筝同他说这件事时,多少也希望他脸上出现一些不舍的神情。

怀聿却露出了一个叫人毛骨悚然的笑,抬了抬眼镜说:“你找好新房子了吗?没找好的话我有一家推荐给你。”

纪筝后退几步,觉得他怎么会有这么好心,半信半疑看他传来的照片。

“如何?”

房子确实是不错,位置装修都很合适,纪筝警惕道:“房主人是谁?出价多少?”

怀聿优雅摘下眼镜,双手交叠:“自然是我,至于出价,我想你应当明白。”

纪筝就知道,自己又掉进了这老狐狸的坑里。

无奈没有比那更合适的房子,她只能忍痛入坑。

搬家之后一直很忙碌,纪筝在很久之后的一个周末收到叶璃的信息,才知道她要回国了。

那时流感已经好转,她休了假期,和叶璃去纽约玩几天,当是给她践行。

帝国大厦上人头攒头,小孩子吵吵闹闹,完全没有电影里的浪漫。

可叶璃身上自带一种气质,往那搭手一靠,就像文艺片里的场景。

“怎么突然要回去了?”纪筝问她。

高楼风大,吹得叶璃白色风衣猎猎作响,她背靠着墙,黑发飞扬,眉宇间有轻松之意。

“不想为难自己了,”她说:“人不能一辈子畏畏缩缩,死也要死个明白。”

纪筝和叶璃一起靠着,仰头望天,沉默。

她失神地想,是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失去了这种勇敢呢?

或许这就是别人常说的成长,学会瞻前顾后,学会谨慎行事。

旁边有年轻的美国女孩子在放音乐,是纪筝初高中时最喜欢的乐队,放的是那一首《anything4u》。

自由的,无拘无束的曲调与慵懒的男声,听起来像加州。

纪筝一开始想去的地方。

可一晃眼,她已经独自在伦敦生活了这么多年,伴随着日趋褪色的记忆,将自己活成谨慎刻板、优雅又冷漠的模样。

“走吧,”叶璃直起身:“我们要赶不上飞机了。”

“好。”纪筝笑起来,转身和她一起离开。

哪里有那么多的心心相印和巧合,她在帝国大厦磨蹭了那么久,也没能像文佳佳一样等到奇迹。

电影只是电影,纪筝初来伦敦时,曾兴致勃勃跑到片中神奇的査令十字街八十四号时,发现早已变成了一家快餐店。

也不算白跑,她进去坐下吃了吉士汉堡和一杯冰可乐。

两道长发飞扬的身影消失在旋梯之中,另一转角处,年轻的男人忽然皱了皱眉。

“周先生?”纽约合作公司的接待人见他神情不虞,止声:“是我方才说的有哪里不对吗?”

“抱歉,”周司惟回神,收回自己落到转角处的目光:“您继续。”

同一时刻,纪筝在坐上出租时,接到从国内打来的电话。

“姐。”

是纪辰打来的,要她回国。

车窗外各色人种穿梭而过,纪筝听着电话里的声音,心头忽然重重一松。

好像,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回去的理由。

交接完所有的工作,退租,和朋友一一道别,做完这一切后,已经是九月底。

这是她在伦敦的第六年,她熟悉并喜爱这座城市,在离开的这一天,不舍又轻松。

弗兰克斯来机场送她,给了她一个拥抱,声音压着浓浓的眷恋:“纪,你还会回来吗?”

纪筝给不出答案。

“希望你不会想念我,”弗兰克斯松开她:“如果有机会,我会去中国看你。”

和他最后一次挥手,纪筝同这个城市彻底告别。

飞机凌空,一如当年,她从南城离开的样子。

车窗倒映出她的样子,当年略有婴儿肥的脸庞完全褪去,变得下颌尖尖又瘦削。从前灵动的双眸在时光中沉淀出从容与沉静,细眉红唇,举手投足间都染上英国人一板一眼的优雅。

纪筝从包中掏出一张发黄的照片,手机丢了之后,她留下的照片,只有当初洗出来的这一张。

照片里,年轻的女孩子穿着浅粉色的运动套装,头发绑成高高的马尾,碎花发圈,杏眼圆圆,活泼又美好。

身姿清越的青年垂眸阖眼,虔诚轻吻。

耳机里,杨千嬅意重深情的声线在唱着一首歌:“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

忘了是哪一年的晚上,纪筝下班回家时,路遇两个算命的吉普赛女郎,听到她们在用音调古老的英语和一个年轻女孩子交谈。

她从旁边走过,一两句飘到耳边。

说的是,喜欢要叠加思念,才会变成爱。

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上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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