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穿过曼哈顿的街道,最终停在一栋褐石公寓楼前。
“这是哪?”顾时安看着那栋楼
外观古朴,铸铁栏杆,门廊上有一盏暖黄色的灯。
“我外婆的房子。”洛克菲勒熄了火
“她回国后一直空着。我回来的时候会住这儿,不去家族的老宅。”
顾时安跟着他走进公寓楼,楼梯是木质的,踩上去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洛克菲勒走在前面,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老式的铜钥匙,打开二楼的一扇门。
门开了。
里面不大,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布置得很温馨。
客厅里有一张深绿色的布艺沙发,靠墙的木架上摆满了各种小物件
有陶瓷的猫,有发黄的相册,有一个绣着牡丹的旧靠垫。窗台上养着几盆绿植,长得蓬蓬勃勃的。
空气里有一种淡淡的气味,说不清是什么,但让人觉得安心。
“你外婆住这里?”顾时安走进去,环顾四周。
“住了十多年。”洛克菲勒把行李箱放在玄关
“她回国之后,我每年至少回来住一个月。这里的东西我没有动过,保持着她走时的样子。”
顾时安走到木架前,拿起一本旧相册。
翻开第一页,是一张黑白照片
一个穿着旗袍的年轻女人坐在藤椅上,眉眼温婉,嘴角含笑。
“你外婆?”
“嗯”洛克菲勒走到他身边,低头看着那张照片
“她二十三岁的时候嫁给了我外公,跟着他去了美国。但这一辈子,她还是最喜欢中国。
这套房子是她坚持买的,说以后老了要回来住。
后来她真的回来了,在这里住了八年。”
顾时安看着照片上那双含笑的、细长的眼睛,忽然觉得有些眼熟
那种眼神干净、温润、带着一种让人心安的柔软。
和某个人看他的时候,很像。
“你外婆的眼睛”顾时安说“跟你很像。”
洛克菲勒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都说我像外公,只有你说我像外婆。”
“因为你笑起来的时候,跟她一样。”
洛克被逗笑接着说“外婆目前定居在长沙,下次回国我带你去见她”
他站在顾时安身旁,低头看着那张旧照片,又偏头看了一眼顾时安的侧脸。
在这个凌晨五点的纽约公寓里,他忽然觉得,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就是把这个人带到了这里。
“顾时安”他叫他的名字,声音有些哑。
“嗯?”
“你累不累?要不要倒时差?”
“还好,在飞机上睡了一会儿。”
“那……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顾时安抬起头,看着洛克菲勒眼里的光
那光芒比纽约的霓虹还亮,是一种急于分享的、藏不住的兴奋。
“什么地方?”
“你来了就知道了。”
清晨六点,纽约天还没全亮。
洛克菲勒带顾时安出了公寓,拐过几条街,走到一个很小的公园里。
公园中央有一棵老橡树,树干粗得需要两三个人合抱,树冠遮天蔽日。
树下有一条长椅,椅背上刻着几个字。
顾时安凑近了看,发现那是一行中文小字
“愿得一人心”
字迹歪歪扭扭的,像是小孩子刻的。
“我十岁那年刻的”洛克菲勒坐在长椅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
“那一年我刚从中国回美国,朋友不多,每天放学就来这里坐着。
我外婆跟我说,等你长大了,遇到那个想共度一生的人,就带他来这里坐坐。”
顾时安看着他“所以你第一次带人来?”
“第一次”洛克菲勒看着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没有玩笑
“你是我第一个带到这里的人。这里是我跟我外婆的秘密,连陆霖宇都不知道这个地方。”
顾时安在长椅上坐下来。
清晨的风有些凉,但洛克菲勒的肩膀挨着他的肩膀,温度从那一小片接触面传过来。
老橡树的树叶在头顶沙沙作响,天空从深蓝慢慢变成浅蓝,第一缕阳光从楼群缝隙中透出来,落在两个人的身上。
“洛克”顾时安说“这个地方,很好。”
“你喜欢就好”
顾时安随后话锋一转“但我有一个问题。”
“你问”
“你十岁的时候就刻愿得一人心了?”顾时安偏过头看他
“十岁小孩懂这个?”
洛克菲勒的脸红了。
“那是我外婆让我刻的,她说这个位置要留给未来的人。”
顾时安看着他发红的耳根,嘴角慢慢弯起来。
“你外婆说得对”他说,“这个位置,确实该留给重要的人。”
洛克菲勒猛地转头,灰蓝色的眼睛亮得像被点燃的火焰
“时安,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顾时安没有回答。
他伸出手,把洛克菲勒被晨风吹乱的头发拨了一下,然后收回手,看向天边正在升起的太阳。
“洛克,我今天不想说那些重要的话”他说
“我想先看一看你生活的地方,你走过的路,你去过的学校,你小时候爬过的树。等我全部都看完了,我再说”
洛克菲勒看着他的侧脸,看着晨曦落在他睫毛上投下的小片阴影。
“可能一天,可能两天,可能整个学术交流期都看不完。”
“那就慢慢看”洛克菲勒笑了,笑得像一个十岁的小男孩
坐在外婆种的橡树下,等到了他等待的人“我陪你看。”
顾时安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他只是坐在那张刻着“愿得一人心”的长椅上,肩并着肩,看着纽约的太阳从楼群之间升起来,像一个崭新的承诺。
而他想,也许喜欢一个人就是不需要急着给出答案。
只要你在那儿,我在你旁边,就很好
倒时差比顾时安预想的更难受。
洛克菲勒把他按在那张绿色沙发上裹着毯子补觉,他在半梦半醒之间睡了一整个白天,傍晚六点多才彻底清醒。
窗外的纽约已经亮起了万家灯火,厨房里传来锅碗瓢盆的声响。
他走到厨房门口,看到洛克菲勒正对着手机屏幕上的菜谱,笨手笨脚地切一颗西红柿。
案板上的番茄块大小不一,刀工比刚入科的实习生还糟糕,但那个人的表情专注得像在做一台精密手术。
“醒了?”
洛克菲勒抬头,看到站在门边的顾时安,手里的刀顿了一下
“我煮了粥,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按我外婆的方子做的,可能不太正宗。”
顾时安走过去,看了一眼锅里
白粥,加了南瓜和红枣,颜色温润,香气淡淡的
“纽约的中餐外卖超级难吃,我就自己做了”洛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