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正第一声梆响落下时,钦天监的接管申请已经摆在内堂正案上。苏妙音的左掌被垫在一只浅木托盘里,右臂仍以固定带束着,女吏替她翻开第四令申请的副本。她没有先看令文,而是让录事报读钦天监请求接管的理由。
“朱砂压线有内侧受力痕,红线牵索与黑漆片疑涉阵枢。暗壁结构在无人触碰时自行运作,且轨道推算方向落于旧档房。钦天监请以玄异案件接管旧档房及其下方结构,原证移送监中封验。”
校验官站在案前,袖口压过那张申请纸的边缘。“昨夜比对已经证明,旧档房漆屑与暗壁木屑在木纹、漆层次序上同类相符。再加上牵索自行收紧,若仍由都察院主查,稍有延误,阵枢便可能转移。”
苏妙音道:“同类相符不能确认同一物件。牵索自行收紧能证明结构仍有位移,不能证明驱动力是阵力,更不能证明它与旧档房直接相通。你把三项不同层级的判断并在一起,正好掩去了每一项各自的限制。”
校验官看向承审官:“王妃总要等到证物自己开口,才肯承认它有问题。”
“证物不会开口。”苏妙音让女吏把第三令结论推到案心,“所以才要让每一层能开口的人都留在原处。木屑能证明漆层,拓图能证明方向,旧档房的封记能证明什么,须到现场再看。若现在把原证交给钦天监,后面所有结论都只剩一份监中解释。”
萧寒寂一直站在她右后方,听到这里才伸手按住了那只险些被风掀起的副图。动作极轻,指节没有碰到她的固定带。
“还有一件事。”他说,“第三令现场的结构直到酉初仍有位移。旧档房若与它存在交接,等待争权的每一个时辰,都可能改变原状。要么立即发令共同查,要么明确由谁承担延误后的责任。”
这句话落下,内堂里不再只有两方争执。会同御史取过暗槽方位图,将西廊墙体、旧档房西墙和火场封记的位置重新对齐。虚线终点落在旧档房西墙脚下,没有越过墙体,也没有延伸到宅中其他屋舍。
“查验范围可以再窄。”苏妙音道,“第四令只查旧档房西墙、墙脚至地面承重层首段,以及与西廊暗槽方向直接相连的交接结构。不得借机翻查旧档房全部档匣,不得拆毁整面焦墙,不得试拉主索。事实记录由都察院录入,钦天监一官一吏随查,玄异意见另列附页。”
校验官皱眉:“若查出阵心呢?”
“先封样,后议归属。原件留都察院,钦天监共同验封。若要移交,另出交接令。”
“王妃愿意让本监随查?”
“我愿意让你看见我看见的东西。”苏妙音抬眸,“但不愿意让你把看见的东西带走。”
这一次,承审官没有立刻裁断。他命录事调出旧档房火场封记的旧登记。那本簿册很薄,封皮边缘被烟熏得发黄,最后一页只记着火场封存日期、封绳颜色和钦天监校验印。没有递送牌号,没有承录人,也没有复核人。
会同御史又调出前一页。前一页记录的是另一处库房的水灾封存,格式完整,连当日值守官的印都在。唯独旧档房这一页,像是有人只留下了一个结果,删去了抵达结果之前的路。
校验官道:“这是旧档房旧封时留下的缺项,不能证明本次有人越过公文链。”
“我没有说能证明。”苏妙音道,“但它证明无源摘要并非凭空生成的唯一异常。旧档房这份旧封登记,同样缺失送达和复核环节。第四令必须把封记本身纳入事实核对,不能只看墙。”
承审官终于提笔。墨锋落在令纸上,先写主办,再写协验,最后写封样和范围。
“第四令,自今日辰正起至酉初止。都察院主查,会同御史监验,钦天监一官一吏共同校验。查苏宅旧档房西墙、墙脚火场封痕、地面承重层首段及与既查暗槽方向直接相连的交接结构。不得扩大为旧档房全面搜查,不得转动未授权牵索,不得移交原证。所有事实入都察院正录,钦天监意见附卷。”
校验官盯着最后一句,手指在袖中收紧,却没有再提出接管。
苏妙音让女吏把自己的名字按在申请边缘。左掌一用力,伤口便从布带下渗出暗红。萧寒寂伸手挡住纸角,让她不必再压第二次。
“第四令成了。”他说。
“只是成令。”苏妙音收回手,“辰后还要看它能不能保住原状。”
承审官当场命人编号铜镜、格尺、细铜片、铅坠、拓纸和空白封签。钦天监的书吏另取一册旁录,都察院录事则将第四令原本放入跨署复核匣。两只匣子分开封绳,封绳编号也没有重复。
辰正前,旧档房的查验地点被写入当日差役簿。旧封登记缺失的那一页,则夹在第四令附录最末。它没有指出谁动过公文,却把一条新的核查方向钉在了案卷里——先报无源,并不只出现在昨夜。
辰后一刻,查验队伍离开都察院,往苏宅旧档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