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头野狼。
瘦骨嶙峋,灰黑色的皮毛像破毡布一样板结在身上。它们停止了撕咬地上的烂肉,齐刷刷地转过头,四双泛着绿光的眼睛死死盯着官道上的两人两马。
马匹开始焦躁地打响鼻,前蹄不安地刨着冻土。如果马受惊跑散,顾长平和王七今晚就得交代在这片荒野里。
顾长平没有退。他双腿死死夹住马腹,右手将那根截断了半截的长矛平举,矛尖对准了最前面那头体型最大的头狼。他身上裹着流贼的破皮坎肩,皮坎肩上浸透了人血,他刚又生饮了半个水囊的马血。此刻他整个人散发出的浓烈血腥味,比那几头饿狼还要刺鼻。
王七更直接。老卒翻身下马,左手残掌稳稳牵住缰绳,右手抽出那把从赵虎手里夺来的好刀。刀背在马鞍的铁环上用力一刮。
“铮——”
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在死寂的夜风中荡开。
狼群没有动。头狼压低了前半身,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胁声。它在评估。这两个直立行走的猎物手里有能反光的硬物,而且身上带着同类的死气。
僵持了大约十次呼吸的时间。
头狼最终做出了判断。它叼起地上的一截肠子,转身窜入村口的黑暗中。剩下三头狼也迅速跟上,眨眼间消失在断墙残垣后。
顾长平紧绷的后背微微松弛。冷汗被风一吹,像冰水一样顺着脊沟往下淌。
“下马,牵着走。”王七把刀插回腰间,“马跑了一天,再驮着人,明天就得废。”
顾长平翻身下地。大腿内侧的伤口已经和破布粘在了一起,落地的瞬间撕裂开来,疼得他眼角抽搐。他咬着牙没出声,牵着那匹强壮的战马跟在王七身后,走进了这座死村。
村子里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臭和屎尿味。这是被大股流贼或者溃军洗劫过的标准痕迹。茅草屋的屋顶大半被烧成了黑灰,木门被砸得稀烂。路边随处可见残缺不全的尸体,大多是老人和男丁,女人的尸首多半赤裸着下半身,死状极惨。
两人没有在这些破落户的院子前停留。茅草屋挡不住倒春寒的夜风。
一直走到村子中央,出现了一座青砖灰瓦的大院。高高的院墙塌了一角,原本包着铁皮的厚重木门被撞得脱了臼,歪斜在门框上。门槛上趴着一具无头男尸,血已经渗透了地砖,变成了黑褐色。
这是村里的大户。
王七跨过尸体,牵马进了院子。顾长平紧随其后。院子里一片狼藉,碎瓷片、破布条、被翻烂的箱笼扔得到处都是。正屋的门大敞着,里面黑洞洞的。
“把马拴在倒座房。”王七吩咐了一声,提着刀先进了正屋。
顾长平将两匹马牵进进门处的倒座房,把缰绳死死拴在粗大的柱子上。他又解下马背上的粮袋和生马肉,贴身带着。在这个世道,粮食离开视线半米就是别人的。
走进正屋,王七已经用火折子点燃了一截断裂的桌腿。微弱的火光照亮了堂屋。地上躺着两具女尸,衣不蔽体。
王七看都没看尸体一眼,径直走到八仙桌旁坐下,将带血的雁翎刀放在手边。
“去找点水。”王七把那个带着马骚味的水囊扔给顾长平,“别点大火。流贼的游骑随时可能摸回来。”
顾长平接住水囊,提着半截长矛向后院走去。
后院是厨房和柴房。柴房已经被搬空了。顾长平走进宽敞的厨房,借着惨白的月光扫视了一圈。锅台被砸烂了,铁锅不翼而飞。水缸碎了一地。
他在厨房角落里找到了一个装泔水的小木桶,里面还有半桶浑浊的水。凑近闻了闻,没有血腥味,只是有点发馊。能喝。他把水囊灌满,准备离开。
就在转身的瞬间,他的目光停在了灶台后方。
那里倒扣着一口酱色的大水缸。缸体完好无损。流贼连铁锅都砸了,没道理留着这么大一口缸不砸。
更诡异的是,这口倒扣的大缸边缘,垫着半块极不起眼的碎瓦片。瓦片撑起了一道不到一指宽的缝隙。
这是用来透气的。
顾长平握紧了手里的长矛,放轻脚步,慢慢挪到水缸前。他没有用手去掀,而是将矛尖插进那道缝隙,用力一撬。
“哐当。”
沉重的水缸翻倒在地,在寂静的厨房里发出一声闷响。
水缸底下,蜷缩着一个黑影。
顾长平手里的矛尖瞬间顿住,距离那个黑影的咽喉只有寸许。
那是一个小女孩。大约七八岁的年纪。身上穿着一件极不合身的粗布短褐,上面沾满了锅底灰和泥土,散发着难闻的馊味。
但顾长平一眼就看出不对劲。
女孩的脸虽然被抹了灰,但脸颊饱满,没有这个时代农家孩子普遍的极度营养不良导致的凹陷或浮肿。她死死抱着膝盖的手指虽然脏,但指甲修剪得极为整齐,手背白皙,没有冻疮,更没有常年干农活留下的粗糙老茧。
这不是农家女。这是一户大户人家在破城之际,换上了粗使丫头的衣服,藏在水缸里躲过一劫的千金小姐。
女孩死死咬着下唇,咬出了血,连呼吸都屏住了。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装满了极度的恐惧,直愣愣地盯着顾长平矛尖上的寒光。她没有哭闹,甚至没有发抖。这种超出年龄的克制,反而让顾长平多看了一眼。
脚步声响起。王七提着刀走进了厨房。
老卒的目光在女孩身上扫过,浑浊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波澜。
“哪家大户的种,命挺硬。”王七的声音像砂纸一样粗糙,“这副细皮嫩肉的样,可惜太小了,不够剔一顿肉的。”
女孩听到这句话,瞳孔骤然收缩,身体终于控制不住地剧烈颤抖起来。
王七没有开玩笑。在这个人相食的年月,落单的、没有反抗能力的活人,就是行走的肉票。
“拖油瓶。”王七收回目光,转身往外走,“明早之前冻不死,算她造化。别管她。”
顾长平站在原地没动。
理智在疯狂叫嚣:王七是对的。他们现在只有三斤粟米和几斤生马肉。前路几百里,流贼、溃兵、饥民遍地。带上一个毫无生存能力的七岁女孩,不仅要分出极其宝贵的口粮,还会严重拖慢逃亡的速度。在遇到危险时,她连跑都跑不动。
把她留在这里,是最优解。
顾长平自认不是什么好人。在卫所里,他能眼睁睁看着李寡妇被王七割喉而无动于衷;在荒野上,他能毫不犹豫地砸断赵虎的腿。他的道德底线早就随着那半碗老鼠汤咽进了肚子里。
但他看着女孩那双眼睛。
那是一双还没有完全被乱世的死气和麻木填满的眼睛。里面有恐惧,但也有极其强烈的求生欲。
顾长平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救她?自己都得喝马血续命,哪来的资格当活菩萨。
但他给自己找了一个极其功利的借口:这女孩看气质非富即贵,能在这个年月养得这么精细,家里绝对不是普通的地主。如果能把她带到南方,或许能换一笔极其丰厚的盘缠。这是投资,是筹码。
绝对不是因为自己那点可笑的现代人底线。
顾长平放下长矛,从怀里摸出那个包着生马肉的破布包。他用腰刀割下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生肉。肉上还带着血丝和筋膜,散发着浓烈的腥气。
他把那块生肉扔在女孩脚边。
“跟得上就活,跟不上就死。”顾长平声音极冷,没有任何温度。
他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他转过身的瞬间,身后传来极其细微的咀嚼声。
顾长平停下脚步,回头看去。
女孩没有犹豫,没有嫌弃,甚至没有去擦肉上的灰土。她抓起那块带着血丝的生马肉,直接塞进嘴里,用那口细细的牙齿死死咬住,拼命撕扯。生肉极难下咽,她嚼得满嘴是血,喉咙发出干呕的声响,但她硬生生捂住嘴,强迫自己咽了下去。
吃完后,她抬起头,那张沾着血迹和灰土的小脸看向顾长平。
“带我去金陵。”女孩的声音因为极度干渴而嘶哑,但吐字异常清晰,“我外公是南直隶兵部尚书。到了南京,我给你一万两。”